符合报考条件
价 格:电话咨询
课时安排:见下表
上课时间:见下表
课程内容:中级职称课程安排 | ||||
班次 | 课程 | 地点 | 时间 | 课时 |
精讲 | 中级实务 | 沈河区 | 星期天 | 96学时 |
财务管理 | 沈河区 | 星期天 | 84学时 | |
经济法 | 沈河区 | 星期天 | 68学时 | |
精讲 | 中级实务 | 铁西区 | 星期天 | 96学时 |
财务管理 | 铁西区 | 星期天 | 84学时 | |
经济法 | 铁西区 | 星期天 | 68学时 | |
冲刺班 | 中级实务 | 和平区 | 星期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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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务管理 | 和平区 | 星期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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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济法 | 和平区 | 星期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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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报名条件】
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,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,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
1、取得大学专科学历,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。
2、取得大学本科学历,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。
3、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,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。
4、取得硕士学位,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。
5、取得博士学位。
【考试形式】
考试均采用闭卷笔试的办法。考试答题形式为客观题与主观题结合的形式,客观性试题采用填涂答题卡方式解答;主观性试题采用书写中文简体文字方式解答。
【合格标准】
每门满分100分,各科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均以考试年度当年标准确定,一般为60分及格。各科目每类试题每小题得分均在试卷中规定。评分均按试卷及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的规定执行。
【成绩管理】
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以二年为一个周期,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二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。